为落实《甘孜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实施清单》(甘城乡治办【2018】10号)文件精神,规范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经请示县委、政府同意,于2018年7月1日成立了由县住建局牵头,县纪委监察委、县环境保护局、县委宣传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联合执法的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城区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2018年7月16日至18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利用三天时间对全城区范围内(北至空军基地、南至西藏油库、东至鹦哥嘴第二水厂、西至河西村)的186家餐饮经营户下发了《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行动的通知》,并要求各餐饮经营户严格按照此次油烟污染整治行动通知的要求限期进行整改。8月30日前。对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餐饮单位下发关停决定,并落实关停行动。至此,我县城区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启动。